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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3章 冠军(3)

依附于娱乐公司,需要用到公司的资源,但从法律意义上,歌手相当于自立门户,本质上与娱乐公司是“合作”而非“雇佣”关系。

当然,个人工作室也就意味着“自负盈亏”,但也拥有更多的自主权。

实际上,两种方式并没有绝对的好坏,只有适合与否之分。

对叶知秋来说,自然倾向于选第二种方式。

一是他对自己的作品有绝对的信心,第二种分成的模式,其实是利益最大化的。

二是他不喜欢约束,如果与华海娱乐属于雇佣关系,对方自然希望自己将全部精力放在歌手事业上。

然而叶知秋知道,自己日后所涉及的领域必然不止音乐,小说就是其中重要一个。

因此,在s级合同框架下的工作室模式,是目前最适合叶知秋的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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