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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3章 【香港VS星城】(2)

,属于那种家族传承希望不大的公众上市企业所以我最近在想,如果九龙仓集团将百丽宫项目,卖给长实或者其它公司,这一笔九龙仓相当于净赚3亿新币(16亿港币)与此同时,我去收购新加坡置地公司,让九龙仓集团一举控股新加坡最大商业地产公司”

林志超没有想到,林瑞海如此‘激进’

以前看不出来,毕竟那个时候他还没有掌权,如今林志超放权给他,倒是滋长了他的野心勃勃

林志超思考起来,该不该支持儿子这种‘激进’的手段他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人,深知在金融市场看似‘指点江山’,实际是‘空中楼阁’有多少资产市场的弄潮儿,最终的下场都不算好,就算全身而退,也会离开自己的企业

至于‘恶意收购’新加坡置地企业,本身不算什么大事,新加坡的李家也不会干扰

“你对新加坡的资本市场熟悉嘛?你知道新加坡置地的股权分布嘛?你要知道,别人有21%的股权,又是老资格新加坡财阀,可不是轻易投降的!”

林志超还是决定‘放开手’,只要儿子不是原则性的、错误特别大的,他都不要去限制他们的发挥

林瑞海自信的说道:“这几年来,我在新加坡认识了不少朋友,更何况陶欣伯已经老了!”

林志超笑骂道:“臭小子,谁没有老的时候,你说这句话,我就不太喜欢听!不过你既然觉得这次收购有利可图,我也不阻止你,而且你也不用出售百丽宫项目,安排九龙仓集团从银行贷款吧!”

新加坡置地公司的资产值大概是30亿新币上下,也就是160亿港币左右

九龙仓集团的资产值,大概是300亿港币(市值仅为180亿港币)

林志超不太喜欢供股集资,主要是他不想‘割韭菜’,也不想稀释自己的股权

但不要忘了,林志超手握两家银行,且维港投资坐拥大量的现金流,所以贷款给九龙仓集团,可谓一举两得

林瑞海大喜道:“谢谢爸支持,我保证节省成本,以最小的代价去争取这场收购”

林志超满意的说道:“你知道就好,是争取收购完成,而不是带着‘非买不可’的决心去收购,否则是不会划算的百丽宫项目,等个十年进行重建,价值也是巨大的,一定是乌节路地标性的建筑体了”

“嗯,我明白!”

又是一年春(1988)

新加坡

香格里拉酒店集团正在举行一场宴会,由李律师代表新加坡政府,接待香港的一众富豪在这些富豪中,包括林志超、郑裕桐、李兆基、邵逸夫、曹文锦、周文轩等人

这一次,是香港富豪们组成‘新达城市发展有限公司’,以2.08亿新币投得新加坡国际会议及展览中心发展权,该段土地面积11.69公顷,计划兴建一座亚洲最大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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