纸认真看,脸上全是不解,“建筑区划内。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归属,由当事人通过出售,出租或附赠等方式约定……”
这是什么意思?居民代表疑惑道:“当事人?谁是当事人?”
蓝经理悠悠回道:“当然是现在管理小区物业的我们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