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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5章 判决出来了,谭春燕胜诉(2)

名一阵眩晕,为什么就不给她时间?

“这???”

谭美丽这会儿也有些震惊,怎么就要判决了呢!

不是可以撤诉的吗?!

怎么就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在这里瞎判呢!

“唉。”

张俏微微叹息了一声。

对于当庭判决她能说些什么?

只能说听从法院安排了。

毕竟这种事情也不说一定会撤诉,只是有可能会撤诉罢了。

这个定数就是在于审理这案子的审判长。

“法官,可是我不想离婚,不是说判决结果没出来之前都可以撤诉的吗,为什么你不尊重我的意愿给我撤诉?”

谭春燕对着审判长质问道。

毕竟她已经明确了不要离婚。

作为原告对方应该尊重自己才对。

“确实,在案子没判决之前原告方可以提出撤诉的要求,但既然是开庭之后的话这撤诉与否就是审判长决定了,虽说你是原告但这案子开庭之后你的意愿也只是参考罢了,与被告等同。”

面对质问审判长对着谭春燕解答。

“全体起立!!”

检察员大喊一声,所有人的站起了身。

苏凡与祝小龙他们自然也在内。

说真的他们还以为这法官要同意撤诉的,苏凡连找证据的准备都做好了。

结果万万没有想到对方居然同意离婚。

这下也好倒是给他们省了不少事。

“原告谭春燕,女,24岁,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俏,青山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
被告祝小龙,男,28岁,委托诉讼代理人苏凡,执业律师。

原告谭春燕与被告祝小龙离婚纠纷一案,本院立案后,依法适用简易程序,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,双方及其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,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”

审判长宣读判决书。

下边一个个都仔细的听着。

谭春燕更是紧紧握着手。

希望法院不要支持祝小龙他们!

“原告谭春燕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、要求判决与祝小龙离婚,2、希望将名下一套房子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事实和理由:婚后双方价值观不同,一直没有共同语言,且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的可能,故诉至法院,提出上述诉讼请求。”

这也是判决书的一个必要的宣读程序。

事件因由要讲清楚。

具有逻辑感。

“被告祝小龙同意离婚,希望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债务,并归还恋爱期间的物品与往来金钱同时将婚后购买物品进分割。双方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证据,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。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及当庭陈述,本院认定事实如下:

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,同意原告谭春燕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
1、同意双方离婚。

2、同意将名下房产分割。

3、在离婚之后双方需共同承担夫妻债务400万元,其中房贷100万元各自50万,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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